医保局首次明确创新医疗器械暂不纳入集采市场大受鼓舞

来源:网络  时间:2022-09-05 16:34  浏览量:4510  作者:安远   阅读量:4816   

医保局首次明确创新医疗器械暂不纳入集采市场大受鼓舞

医保局发布《国家医保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提案的答复》,首次明确除集中带量采购外,还应留出一定市场,为创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空间。

受此重磅消息提振,9月5日开盘后,微创医疗港股股价一度涨逾14%;乐医疗(300003。SH)涨幅超过6%;9996.HK贾培医疗港股股价上涨近7%;2500.HK祁鸣医疗的股价也上涨了5%。然而,贾培和祁鸣医疗的股价波动很大。截至午盘,祁鸣医疗的股价下跌了近5%。

为创新医疗设备留出空间。

医保局的回复指出,集中带量采购重点是将部分临床用量大、临床使用成熟、采购金额高、市场竞争充分的医用耗材纳入集采范围,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规则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,同时让企业获得明确的市场预期。由于创新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尚未成熟,使用量暂时难以预测,剂量法的实施仍有困难。在带量集中采购过程中,国家医保局将根据临床使用特点、市场竞争格局和入选企业数量,合理确定带量比例,在带量集中采购之外留出一定市场,为创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空间。

2020-2021年,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集中采购品种主要是冠状动脉支架和人工关节,但跨省联盟采集的产品更加广泛,不仅涵盖冠状动脉球囊等高替代率的国产心血管器械,还涵盖人工晶状体、超声刀等低替代率的国产品种。

自冠状动脉支架纳入集中采购以来,对医疗器械企业的利润影响很大。微创医疗8月30日发布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,上半年亏损超过2.5亿美元。上半年,乐医疗利润下降近27%,医疗器械业务收入也下降27%。

医保局释放的最新信号对市场是一个极大的鼓舞,有望重振医疗器械企业在创新投入上的信心。“这个信号释放了很大的利好,但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明确,比如创新医疗器械免于集中采集的期限是多久,允许的市场容量是多少。”一位医疗器械行业资深业内人士告诉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。

如何定义创新医疗器械?

什么是创新医疗器械?早在2014年建立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时就提到,对于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、国际领先、国内首创、临床应用价值显著的医疗器械,在不降低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,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办理,并加强与申请生产企业的沟通。

2018年,方案对“创新”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有三个核心:专利、自主知识产权、临床价值和创新。统计显示,截至2021年底,我国共有351种医疗器械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,其中113家企业的134种创新医疗器械获准上市。

从政策层面来看,越来越多的地方医改试点政策在制定时考虑到了对新技术的保护。今年7月,北京市发布《关于CHS-DRG支付引发的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》,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创新药物、创新医疗器械、创新医疗项目,可通过申报免于支付,据实另行支付。此次试点释放强烈信号,要求缓解医疗机构在控费约束下的顾虑,鼓励医疗行业在改革浪潮中保持创新势头,促进患者从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产品中受益。

中国科学院院士、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葛均波对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表示:“近年来,国家对创新转型,尤其是医学创新转型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。在推动我国医疗器械原始创新能力发展的过程中,要打通从科研开发理念到商业化产品的实现路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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